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29 浏览次数: 190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41号)文件(详见附件),开展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要求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的要求。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2、申报时间和要求
155前,各学院将《2013年度本科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先一式三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电子版至金绍梅oa;并更新课程网站。
257前学校组织评审,510将择优推荐的5门课程上报教育厅。
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遴选优势项目(重点在已获学校立项、且有一定建设基础的精品课程中遴选),集中力量,积极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