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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0 浏览次数: 595

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8]13

各学院: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我校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各学院原则上推荐一名,如有两名或以上请排序推荐;

2.根据规定,学习结束后,教师凭访学证书报销学费,学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资助学费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学费其余部分最高限报4000元。

二、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符合我校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学院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以排序方式上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推荐人选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2)。

3.学院将填写好的纸质版《一览表》1份、《推荐表》2份于417日下班前报送至先骕楼5311办公室,并将《一览表》、《推荐表》电子版发到人事处刘涛OA邮箱。

4.学校汇总材料,将根据相关要求按进行审核后报送。

5.学校将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后派出。

四、工作要求

学院要从本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推荐合适人选,并加强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刘     电话:0791-88120185

附件: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docx

2. 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x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