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新立项的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量进行分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发[2018]9号文)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新立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对当年新立项的项目所产生的“立项工作量”进行分配。2017年及以前的项目不参与分配。现对项目立项工作量及的分配做如下说明:
1.按照我校最新的《江西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发[2018]11号文)规定,项目立项工作量为津贴工作量,项目负责人一旦将工作量分配后相应工作量折算的奖金也会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因此项目负责人对工作量的分配务必十分慎重,一旦分配不能更改。
2.项目立项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如需分配请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分配表》,该表经参与人、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科技处或社科处。项目负责人需仔细阅读分配表中的填写说明,如实填写好有关内容后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文件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科处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工作量的分配!
3.科技类项目分配单交至科技处杨雪莲备案,社科类项目分配单交至社科处黄鹤备案。2018年新立项的具体信息负责人可登录江西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219.229.243.79/business/login.jsp
联系人:黄鹤 88120130;杨雪莲 88120132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