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锻炼意志品格,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校学生处下发了《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学工字〔2018〕71 号)文件,开展2018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
3.评选年度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月考核获评“优”次数5次以上。
二、评选人数
各单位勤工助学总人数的15%(四舍五入制)。
三、评选办法
1.各用人单位根据勤工助学学生的现实表现,择优进行遴选。
2.遴选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2018年江西师范大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学生信息填入《2018年江西师范大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
四、奖励与表彰
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享有下一年度本岗位优先续聘的权利。
附件1:2018年江西师范大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2018年江西师范大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