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返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返聘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9]08号
各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师返聘暂行办法》(校发[2017]8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返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聘对象
在我校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不超过 65 岁的退休教师或2019年9月之前将要退休的教师。
二、返聘类型
根据返聘后主要工作侧重点的不同,分为教学返聘和学科返聘两种类型。
三、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履行返聘期间岗位职责;
(3)愿意继续工作。
2、必备条件
(1)教学返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课堂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2)学科返聘:退休前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且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研究,任务尚未完成的;
b.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或学校重点培育学科中起关键作用的学科带头人。
四、返聘期限
聘期一年,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其中学科返聘类教师如是在2019年3月后退休,其聘期可从其退休的次月至2020年8月31日。返聘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按规定续聘。
五、返聘程序
1、2019年3月19日前: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师范大学退休教师返聘申请表》(附件2),向学院或研究院(中心)提出返聘申请;
2、2019年3月30日前:学院或研究院(中心)根据专业教学及学科建设需要,提出是否返聘建议,征得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意后,将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先骕楼5309室);
3、人事处根据返聘条件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4、校长办公会审批。
联系人:杨磊 王科(88120181)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教师返聘暂行办法》(校发[2017]88号)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退休教师返聘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9年3月14日